根据《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贯彻广东省进一步促进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清府办〔2019〕6号)文件精神,拟对我市企业招用的应届毕业生给予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一次性补贴,按照《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实施办法》有关资金使用管理规定,现对申请补贴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名单予以公示(公示名单见附件),公示时间7天(6月28日-7月5日)。若有异议的,请通过电话或邮件向我局就业促进股举报或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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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6月28日